顺义区环保局四项措施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

一是把好环保审批关。核实园区环境承载力,禁止引进污染重、能耗高、破坏生态的项目。
    二是把好生产关。着力抓好企业试生产审查和三同时验收环节,要求入区企业积极申请环保验收,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三是实行排污总量控制。要求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双达标,并对未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园区实行“环保限批”。
    四是建立“双监管”机制。要求并督促各园区成立环保监督机构,配备常规检测设备,联合环保部门,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量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