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4月14日,本市参加环境保护部等八部门联合召开的2009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后,立即现场召开了北京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黄卫副市长对本市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和全面部署,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正宇主持会议。
    黄卫副市长充分肯定了本市6年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特别是在2008年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针对今年的专项行动,黄卫副市长强调,要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以“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为目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活动的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重点抓好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对“两高一资”企业的监管。要严格审批,坚决杜绝“两高一资”企业进入本市,同时加强对现有企业的监管,促使“两高一资”企业逐步淘汰退出。进一步加大对钢铁和涉砷企业的专项检查,坚决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落后的工艺设备。
    二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类污染源的监管,对前几年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取缔违法排污口,保证人民群众喝上放心的水。
    三是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专项整治。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排放稳定达标,努力解决污染扰民等问题。
    四是全面落实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照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要求,加速淘汰高排放黄标车、推行“绿色施工”、深化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等,继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确保实现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71%的目标。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黄卫副市长要求:一要抓紧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二要加强挂牌督办和后督察,健全长效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三要实施严格审批。对情节严重、违法违规项目多的区域和行业,实施“环保区域、行业限批”;对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严格限制其新建项目审批。四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公众参与和监督,形成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的高压态势。
    市环保、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监察、司法、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市容、水务、工商、农业、安监、电监、城管执法等部门和有关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