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莞将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19日,为落实国务院空气污染防治“国十条”,副省长许瑞生率队来莞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记者从座谈会上获悉,新沙港集中供热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东莞市将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到2015年底,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000万吨以内。副市长吴道闻陪同调研。

    玖龙将成新沙港集中供热热源

    当日上午,调研组一行来到麻涌镇新沙港区中储粮、玖龙纸业,调研锅炉连片集中整治项目。麻涌新沙港聚集了以造纸、粮油为主的数十家大型企业,大部分配套有大中型燃煤锅炉,大气污染问题比较突出。集中整治中被列为2013年省环保厅、监察厅挂牌督办的10个重点环境问题之一。

    为解决烟囱林立、分散供热带来的污染问题,我市一直在推动麻涌新沙港集中供热项目。据麻涌镇相关负责人介绍,集中供热项目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引进中国国电集团投资建设天然气热电冷多联供项目,建设3套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向新沙港用汽企业进行供热。该项目最迟将在2015年建成供热。与此同时,在2014年新沙港将完成供热主管网规划和建设。供热主管网建成后,马上启用玖龙备用锅炉,利用玖龙造纸基地富余蒸汽向现有企业供热,计划在2014年底实现供汽。届时,港区纳入集中供热企业原有中小锅炉将全部停止使用。

    拟投2000万补助集中供热

    为加快推进麻涌新沙港集中供热项目,东莞市初步拟定了相关财政补助方案,目前已上报市政府审定。方案提出,对于10蒸吨/小时以下燃气锅炉,锅炉淘汰后改为集中供热一次性给予每蒸吨最高6万元的补助,对于10万蒸吨/小时以上的改为集中供热一次性给予每蒸吨最高12万元的补助,以适当降低企业锅炉淘汰成本。预计项目财政补助总计2004.6万元。

    据初步测算,整个项目建成后,可淘汰或拆除13家受热企业设置的19台燃煤锅炉,年可减排二氧化硫近3000吨,氮氧化物600吨,占莞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十分之一。

    许瑞生对新沙港集中供热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给予充分肯定,称该项目将为广东其他地区提供宝贵经验,希望进一步加快该项目的建设。

    大气污染防治将实施“一票否决”

    座谈会上,副市长吴道闻汇报了东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据介绍,到2015年,我市将全面完成十二五污染物减排任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消减30.6%、29.2%以上。

    为此,东莞市将对达不到大气环境质量控制目标、环境承载力较弱的镇街,严格控制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煤炭总量平衡和等量替代、减量替代制度,到2015年底,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000万吨以内。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划定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面加强重点区域保护。

    在治理工业污染源方面,将深化电力行业减排,全市所有燃煤电厂综合脱硫率达90%以上,2014年底前沙角电厂群现役燃煤机组全部完成低氮燃烧改造和烟气脱硝改造。

    许瑞生强调,要根据国十条的要求,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纳入各级政府任期环保目标责任制,按年度进行评估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省环保厅厅长李清表示,广东或将结合“国十条”出台“粤二十条”或“粤十五条”,部署开展清洁空气第二阶段行动计划。近期,将按季度公开珠三角9市的空气质量排名,7月份首次公布珠三角9市AQI(新国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