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破获甘肃首例重大环境污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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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破获甘肃首例重大环境污染案
  在黄河兰州段,一个距离黄河仅百米的废旧塑料加工场,既排放有毒气体污染空气,又排放有毒污水污染土壤,近日被兰州市城关警方强制关停,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因涉嫌重大环境污染罪被刑事拘留。


  9月21日下午,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这起甘肃省首例重大环境污染案。


  污水未经处理直渗入黄河边土壤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副局长郭玉宏介绍,这个废旧塑料加工场位于兰州市城关区雁滩北面滩黄河边,曾被环保部门两次叫停,公安部门也强行拆除,但犯罪嫌疑人彭某某不久后便重新开工处理废旧塑料。


  今年8月28日,城关警方到环保部门通报,位于城关区雁滩北面滩黄河边的一家废旧塑料加工场无视环保执法人员的多次叫停和公安执法人员的强行拆除,再次加工焚烧废旧塑料,产生的污水直接渗入黄河边土壤,焚烧的有毒浓烟刺鼻难闻。


  接此通报后,城关警方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专案组,会同城关区环保局,对包括通报当事人彭某某在内的废旧塑料加工场,以及黄河河床周边类似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


  8月29日,专案组成员在城关公安分局副局长郭玉宏的带领下对废旧塑料加工场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该加工场负责人彭某某及其员工将清洗粉碎废旧塑料后产生的废水,在没有经过任何净化处理的情况下,直接渗入黄河边土壤,对黄河水源和周围土壤造成严重污染。同时,该加工场肆意焚烧废旧塑料,从而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和大气环境危害很大,群众反映强烈。


  郭玉宏介绍,由于该案是兰州市、甚至甘肃省侦破的首例环境污染案件,案件的定性及证据的固定难以确定,为此,专案组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积极协调区环保局提供专业报告,主动联系检、法部门对案件证据、执法程序、认定标准进行把关。


  在准确定性并充分掌握了大量证据材料后,专案组于9月18日依法将该加工场负责人、来自河南省的犯罪嫌疑人彭某某抓获,并强制关停该塑料加工场。


  曾被两次叫停一次拆除却重新开工经讯问,彭某某对2011年以来,每年焚烧处理50吨废旧塑料垃圾,并将清洗粉碎废旧塑料后产生的废水不做净化处理,直接渗入紧靠黄河边的地下土壤,以及加热焚烧废旧塑料污染周边环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郭玉宏介绍,彭某某将废旧塑料垃圾清洗粉碎后,加热焚烧制作成塑料小颗粒进行贩卖,这些小颗粒被制作成塑料袋等成品后流入市场,危害群众身体健康。据初步调查,彭某某获利20万元。


  记者从专案组了解到,彭某某在雁滩北面滩黄河边开办废旧塑料加工场之后,城关区环保局曾于2012年11月16日,2012年12月24日两次送达了《关于开展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三日内自行拆除污染设备,但该彭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依然加工废旧塑料。2013年6月20日,城关公安分局雁园路派出所配合城关区环保局、城关区工商局、城关区执法局依法对其进行了强制拆除。不料,拆除后,该彭再次重新开工处理废旧塑料,明目张胆挑战法律,令人吃惊。


  据环保专业人士介绍,彭某某的废旧塑料加工场属于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不符合产业政策,其生产过程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在加工加热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恶英”不仅具有强致癌性,而且具有极强的生殖毒性、免疫毒性和内分泌毒性,对人体危害极大。同时,该加工厂在清洗废旧塑料时产生的废水渗透地下,极有可能对黄河水体造成污染,清洗池中的淤泥也会对周边土壤造成污染。


  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的审理工作仍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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