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第一河务局出台《治庸问责办法》

 为了加强管理,强力推进“治庸问责”工作的有效实施,切实整治“庸懒散软”的工作作风,针对水政监察大队科室目标责任书和目前存在的不足,近日,河南濮阳第一河务局制定出台《2013年度争创满意机关治庸问责工作暂行办法》。

  该办法所称庸懒散行为是指得过且过,工作推进不力,创新能力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业绩平庸,纪律涣散等行为。损害发展环境行为,是指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及在服务经济建设中作风不实、行为不端,导致政务服务不优、行政效率不高、对发展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和不利后果的各种行为。

  《治庸问责办法》的出台,为河南濮阳第一河务局开展治庸问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助推治庸问责工作有效开展。下一阶段,该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治庸问责办法》的相关要求,真正做到以治庸强素质,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以治软提能力,大力营造求真务实、干事创业、勤廉从政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