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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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环境保护事业不断进步。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总结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教训,我们深刻认识到,要避免走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需要以更广的视野、更大的勇气、更足的干劲,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

  一、发达国家环境保护的经验启示

  工业革命以来,特别是二战以来,发达国家的工业化、城市化迅速推进,在创造了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从20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间,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八大环境公害。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抗议活动此起彼伏。1970年4月22日,从美国的西海岸到东海岸,2000多万人走上街头,将反污染运动推向高潮。日后,这一天被定为地球日。随着人类社会对环境问题的觉醒,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深入。

  一是采取严厉的环境保护措施。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美国以《国家环境政策法》、《清洁空气法》、《清洁水法》等为标志,告别了惟经济发展的时代。特别是《国家环境政策法》,要求一切重大行动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既开创了世界环境影响评价的先河,又找到了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途径。日本一开始寄希望于在不妨碍经济发展的情况下保护环境,如1967年制定了《环境污染控制基本法》,特别强调“保护生活环境”应“与经济健全发展相协调”,结果没有逃脱环境污染日趋加重的厄运。在强大的社会压力下,1970年日本确立了环境优先的原则,颁布修订《公害对策基本法》等多项法律,删除了维护生活环境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条款。在环境优先原则的前提下,日本实行了世界上最严格的环境标准。

  二是建立完善的环境基础设施。如德国法律规定,无论是生活还是生产污水都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才能排放。德国为此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统一的污水无害化处理排放标准,这个标准还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而同步调整。德国目前生产和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率将近100%,公共污水管网覆盖了总人口的95%,污水管网的总长度为51.5万公里,可以绕地球13圈。自2000年以来,德国居民每人每年要缴纳113.51欧元的污水排放和处理费,以确保公共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三是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发达国家大力整治环境之际,恰逢世界性产业结构调整之时。20世纪70年代由两次石油危机诱发的1973~1975年世界性经济危机,沉重打击了西方发达国家能耗高、污染大的重化工业,发达国家开始发展以微电子技术为主的较少消耗资源能源、较少污染环境的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而将钢铁、造船等资本密集型产业转移到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带来了巨大的环境效益,如日本从1975年到1980年,工业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5年中分别下降了12%和35%。再如,20世纪70年代,美国和日本在实施限制汽车尾气排放的法规方面,采取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美国以尾气排放管制损失大于效益为借口,暂缓执行1970年通过的“马斯基法”。日本则果断实行了限制汽车尾气排放的政策,不仅促进了环境技术的重大突破,而且迅速提高了日本汽车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世界环境保护的历程也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进步的过程。1972年召开的人类环境会议,世界各国启动了共同保护环境的征程。1992年召开的里约环发大会,人类社会达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共识。2002年召开的世界首脑会议,提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在30多年的进程中,公众环境意识显著提高,环保理念不断创新,环保机构日益完善,环境科技加速进步,经济手段广泛运用。

  二、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艰辛历程

  发达国家走过了一条先污染后治理、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道路,造成了严重的环境危害,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上世纪70年代初,立足于工业化起步和局部地区环境污染有所显现的现实,我们开始探索中国特色环保新道路。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在新道路的探索中,环保事业不断发展,探索重点与时俱进。

  在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保会议提出的“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方针的基础上,上世纪80年代确立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地位,明确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的三大政策体系,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费等多项环境管理制度,开始向环境管理要效益。

  进入90年代,提出由污染防治为主转向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由末端治理转向源头和全过程控制,实行清洁生产,推动循环经济;由分散的点源治理转向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依靠产业结构调整;由浓度控制转向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相结合,实施了“三河”(淮河、海河、辽河)、“三湖”(太湖、滇池、巢湖)、“两区”(二氧化硫控制区和酸雨控制区)、“一市”(北京市)、“一海”(渤海)等重点流域区域污染治理工程,开始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治理流域性、区域性环境污染。

  “十一五”以来,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现“三个历史性转变”的要求——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确立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提出从国家宏观战略层面解决环境问题,从再生产全过程制定环境经济政策,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努力促进环境与经济的高度融合。例如,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淘汰和关闭了一大批落后产能和污染企业;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截至去年三季度,全国脱硫机组装机容量达到3.24亿千瓦,是2005年前10年总量的7倍多;在环境政策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贸易、税收、信贷、保险等政策;在增强环境监管能力方面,环境监测水平偏低、仪器装备落后、基础能力薄弱的状况有所改观。

  改革开放30年是我国环保事业大发展的30年,也是不懈探索中国特色环保新道路的30年。30年来,我们有许多成功的经验,涌现出一批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典型,但总体上看还处于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一些地方甚至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付出了过大的环境代价。30年的探索历程表明,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长期性、阶段性和艰巨性的鲜明特点,我们要充分认识解决我国环境问题的难度,不为任何困难所惑,不为任何风险所惧,努力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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