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调整饮用水新水源地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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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调整饮用水新水源地保护区
记者9月30日从四川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近日批复《关于调整乐山市第一水厂饮用水新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同意调整乐山市第一水厂饮用水新水源保护区,要求乐山市政府切实做好划定后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监管以及水源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乐山市第一水厂饮用水新水源保护区,调整后的一级保护区为:大渡河安谷水电站库区取水口下游700m(安谷水电站拦河大坝)至取水口上游2000m之间;从取水口下游700m(安谷水电站拦河大坝)至取水口上游2000m之间的沿护堤纵深50m的陆域。
调整后的二级保护区为:取水口下游700m至取水口上游4500m,除一级保护区外的陆域;安谷水电站回填工程完工后形成的生态河,靠电站库区一侧的市中区罗汉镇金子坝至沙湾区嘉农镇张坝对应的回填区域之间;拦河大坝左侧至市中区安谷镇大湾山和沙湾区太平镇庙子山至太平镇一碗水之间,太安路靠河岸一侧的陆域。
省政府要求乐山市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保护区责任主体,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做好水源安全防范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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