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多国公司开发南海 盗采石油后再卖给中国

 6月25日晚,广西北海渔民叶绍明的船从南沙北纬8°、经6个昼夜的航程跋涉,风尘仆仆地回港靠岸。

  众所周知,北纬12°以南至北纬3°25′之间的我国断续国界线及其自然连线范围内的海域及岛礁,均属中国的南沙海域主权范围。那是南海渔民的“祖宗海”。然而,如今的北纬8°却因为越南炮艇的非法驱逐,叶绍明和他的“同事们”的生产效益并不理想。

  越南的挑衅越来越频繁,他有些犹豫,下一航次还要不要再到那一海域去。

  这群在中国南海海疆捕鱼谋生的渔民们怎么也想不通,越南——这个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自古以来与中国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友邻,这个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的“同志加兄弟”,这个1986年效法中国革新开放的东盟重要成员国,在南海问题上,面对中国的克制与尊重,却总是怒目相向,甚至变本加厉,进而成为搅扰南海平静的最难对付的狠角色。

  6月21日,中国批准设立地级三沙市。三沙市管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同一天,越南国会通过《越南海洋法》,该法将中国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包含在所谓越南“主权”和“管辖”范围内。对此,中方要求越方立即停止并纠正一切错误做法,不做任何危害中越关系和南海和平稳定的事情。

  还是疆土之争,秉持“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的中国,不得不再次被迫应对越南“旗标金星”的剑拔弩张。

  1974年、1979年、1988年,中越三次军事冲突(一次陆战、两次海战),均以中国胜利告终。

  中国渔民的“恐越症”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郭芳|广西报道

  在南海这片辽阔、蔚蓝的祖国国土上,中国的渔民们成了国家宣示南海主权的重要力量,也因此在南海主权的争端中承担着直接的风险。

  驱逐·追击·开枪·侵渔

  叶绍明们从未想过自己是非法越境捕捞,“我们从来都是在自己国家的海域内正常生产作业。”

  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官方网站资料显示,中国对南沙海域主权的宣示范围是:北纬12°以南至北纬3°25′之间的我国断续国界线及其自然连线范围内的海域及岛礁。那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也是中国南海渔民的“祖宗海”。

  “但越南人经常出来驱逐我们的渔船,有时候在北纬8°,撒一网下去,越南炮艇就会过来驱赶,紧贴着我们的船拿着枪在喊话,你不走,他们就靠过来用水枪打,有时甚至对天鸣枪。”北海的船老板王永国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他的船有时候也会在北纬8°到10°左右作业,但经常招致越南炮艇的驱逐,一两天就出来一次,船只如果多一点,赶得更厉害,根本无法正常作业。

  因来自越南方的驱逐所导致的危险也时有发生。

  2011年,6月9日上午,中国渔船在南沙群岛万安滩海域作业时,遭到越南武装舰船的非法驱赶,并导致其中一艘渔船的渔网与在现场非法作业的越南油气勘探船的电缆缠绕在一起,越方船只不顾中国渔民的生命安全,拖曳中国渔船倒行长达一个多小时。中国渔船主动剪断渔网后,双方才脱离接触。

  王永国说,在南海,这样的驱逐乃至开枪劫持事件时有发生,他们已经是身经百战了,并总结出一套实战经验:任何情况下,走为上计,即便对方开枪,不是迫不得已,不停船。

  “10海里左右,发现他们出来喊话驱赶,我们扔了钢丝缆赶紧走人。”叶绍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有时候是越南的渔政船,有时候是越南边防军的炮艇出来驱赶。“不然,被抓到损失更大。”

  2008年,与叶绍明一起在北纬8°附近作业的两艘中国渔船被越南方抓扣,罚了10多万元人民币。

  据媒体报道,今年5月18日上午,5艘中国渔船在南海北纬11°22′、东经110°45′附近海域作业,该海域在中国传统疆域线之内约50海里处,却招致3艘越南炮艇追击。渔船在与炮艇周旋了近20个小时后,获得刚完成黄岩岛护渔任务的“中国渔政310”救助,渔政船成功逼退了越方的炮艇。

  在专家和渔民看来,越方炮艇此举的意图是要抓扣这些中国渔船。

  与越南的态度相反,中国的渔船对越南的渔船一直以来都是善意且友好的。“越南的渔船常常会靠近我们的船,向我们要些烟、酒、油、米什么的,给他就走开了。”叶绍明说, “看着他们这些又小又落后的船在风高浪大的海面上漂也有些可怜的。”但正是这些“又小又落后”的越南渔船时常越境过来在中国境内捕捞,又让叶绍明感到十分气愤。

越南的战略“无名有实”

  把从南海盗采的石油再卖给中国

  1973年10月,中东战争爆发,阿拉伯石油生产国为了打击以色列及其支持者,把石油作为捍卫国家主权、收复失地和反对霸权主义的战略武器,采取减产、提价、禁运以及国有化等措施,开展了一场震撼世界的石油斗争。这场石油危机在几个月内席卷了大半个地球,对于世界经济乃至各国国民生活的影响逐步突显,而且愈演愈烈。

  石油危机敲响了各国对于能源安全的警钟。近在咫尺,而又资源丰沛的南海让周边国家眼红不已。从1974年开始,越南逐渐控制了白虎油田、大熊油田、白犀牛油田、青龙油田、东方油田等。

  1977年,越南先后两次公布直线基线,宣称其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从其直线算起向外延伸200海里,该区域进入中国传统海疆线内达100多万平方公里。在划界的同时,越南一直加紧在南沙海域进行石油资源的勘探活动。越南将占据的南沙海域划定180多个区块,以此在国际范围内招标。越南先与苏联签订了合作勘探开发越南南方大陆架石油和天然气的协定,进行勘探开发;随后与意大利、加拿大、德国的三家石油公司签订近海勘探协议,后又将部分油田勘探权出租和授予美国石油公司,并对争议区域进行勘探。

  白虎油田是越南在南海开发的大油气田,蕴藏着相当储量的天然气,先由苏联与越南共同开发,随后介入的有英国天然气公司、加拿大的两家国际财团和文莱的一家公司。大熊油田与白虎油田相邻,最早由壳牌石油公司发现,后由英国石油公司开采。青龙油田被越南政府批准给美国和日本的几家公司开采。

  海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安应民在《论南海争议区域油气资源共同开发的模式选择》一文中指出,越南在中越争议海域年产油量已达800万吨,占越南3000万吨年产油量的相当比重。截至2008年,越南已从南沙共开采了逾1亿吨石油、1.5万亿立方米天然气,获利250多亿美元。

  据越南海关统计,2011年,越南原油出口达824万吨,增长3.3%,出口额72.4亿美元,增长46.1%。中国是越南原油第三大出口市场,2011年,越南对中国出口原油125万吨,增长111%。

  趁火打劫

  2010年,越南借东盟主席国的地位,为美国在多边场合对中国施压创造条件。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在当年7月河内举行的东盟地区论坛外长会议上利用南海问题向中国发难,掀起轩然大波,使南海问题迅速升温。

  今年6月21日,就在中国公布批准设立地级三沙市决定的同一天,越南国会宣布通过《越南海洋法》,该法将中国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包含在所谓越南“主权”和“管辖”范围内。

  越南制定海洋法的构想酝酿已久。早在1998年,越南便将海洋法列入国会立法计划,2009年形成草案。之后,越南政府和国会常委会多次提出修改意见并试图强行通过该法案。在我外交工作的努力下,越南均未能如愿。

  越南为何选在此时通过并公布其海洋法?在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南亚东南亚及大洋洲研究所专家褚浩看来,有三大背景:一是越南海洋意识与战略的提升,《越南海洋法》是越南海洋战略中的重要一环;二是美国重返亚太,美越关系迅速升温;三是今年4月,中菲黄岩岛对峙以来,中菲南海战略博弈升级,中国战略中心和外交重点均转向菲律宾,越南有意借中国注意力转移、东西不能兼顾之机“趁火打劫”。

  “南海争端日益走向复杂化。一方面,周边国家不断加大主权争夺力度,积极开展法理斗争,通过国内立法来否定我国对南海拥有的主权。同时,他们加强民事管控和资源争夺,实质性染指西沙。”上述海监官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为了维持其在南海的“既得利益”,周边国家还不断强化军备。比如,越南2011年国防预算达26亿元,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8%,比上年增长70%。

  公开资料还显示,越南计划从俄罗斯购买6艘“基洛”级潜艇,还将从加拿大购买6架DHC—6巡逻机,同时计划建造30~40艘舰船,计划投入38亿美元在东北部建设占地面积达3000公顷的海军基地。

  中越三次军事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