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霾还需法规跟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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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霾还需法规跟得上
 雾霾天气正在成为人们挥之不去的烦恼,各地对大气污染的防治也是各出硬招。
  北京前两日发布了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提出实行机动车限行、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停课、工地停工等措施。此外河北、山西、天津、江苏等地也制定实施了大气污染应急预案。

  除特殊时期的应急措施外,为保障空气质量,各地各种常规化的减排措施也在加紧实施,从淘汰高排放机动车到规范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再到抓好燃煤锅炉脱硫,涉及方方面面。

  要解决目前日益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除了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更需要强有力的法律法规约束。

  一方面,各种规定措施能否保证实施到位,需要相应的法律制度进行保障,需要靠法律的权威加以落实。另一方面,各项措施、方案的制定还要寻求法律依据,哪个措施该有,哪个不该有,违规行为该如何处罚,都要依法办事。

  上世纪50年代伦敦出现烟雾事件,促成英国出台《清洁空气法》,经过数十年的努力,伦敦的“雾都”状况得以改变。而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主要针对城市煤烟型污染,重点解决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PM10为特征的城市污染,对当前以PM2.5、臭氧、酸雨和雾霾为特征的区域性污染很少涉及。制定完善的相关法律,已成为解决雾霾最为纲举目张的措施。

  在法律的制定上,需要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严”,从严打击违法者。加大对大气污染的处罚力度,增加相应的处罚方式,尤其要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将相应的刑事处罚纳入到环保处罚体系中。

  其次要“细”,有没有好的细则,是执行的关键。要对大气污染违法进行详细的处罚规定,如限行日未停驶如何处理,工地未对裸露渣土进行覆盖怎么处罚,露天烧烤没收摊怎么追究,做到有条有款有依据。

  再有要“行”,必须具有可行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涉及到公众的日常生活,对公众生活、工作各方面造成的不便影响和成本需要全面考虑。为人民利益制定的大气污染法规,同时要将对人民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

  解决雾霾,更需要硬制度,一个严格的、操作可行的法律法规是治理雾霾的根本途径。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为一些地方出台应急预案而倍感欣慰的同时,更希望像京津冀这样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能够先行出台一些更严格、更细致、更易操作的地方法规,并在经过实践的验证后,能够在其他地域加以推广和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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