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成PM2.5“祸首”

“要坚决淘汰“黄标车“,如果淘汰目前的4.4万辆“黄标车“,即使机动车增至100万辆,那么机动车尾气总排放量也会比2012年下降30%左右。”6月1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常委会上,自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罗建基在发言时说。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以机动车尾气排放造成PM2.5为主的复合型大气污染加重,对大气污染的分担率在30%—40%左右,机动车数量和质量,是影响PM2.5污染防治的主要矛盾。如何控制PM2.5,治理汽车尾气,成为乌鲁木齐及各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当务之急。

  据了解,PM2.5是指空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固体颗粒或液滴的总称。PM2.5的成因复杂,组分很多,除沙尘土、火山灰、森林火灾等自然源外,主要是工业排放、机动车尾气和日常生活中的餐饮、溶剂挥发等人为源。它对人体健康所产生的危害,远远超过以往的其他一般污染物。2013年第一季度,乌鲁木齐市PM2.5超标天数占81.9%,季平均浓度为54,超过国家二级标准的3.4倍,其中重度污染天数占33.5%。

  针对此问题,罗建基解释说,2012年,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已达5.7万吨,占乌鲁木齐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3%,其中“黄标车”占机动车尾气排放总量的74.5%;参考国内其他城市调查的文献估算,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碳氢化合物一般占总量的一半左右。

  罗建基说,目前,乌鲁木齐市大约有4.4万辆“黄标车”。而通常一辆“黄标车”相当于20辆“绿标车”的尾气排放量。加上“油改气”的机动车由于改装技术水平有限,车辆燃料发生变化后与发动机、电控系统、尾气净化系统并不匹配,导致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排放更多。机动车排放的烟尘中,含有大量的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这些都是PM2.5的重要前体物,经过复杂的化学反应转化为PM2.5。

  从乌鲁木齐市环保局机动车监督管理办公室对媒体公布的资料来看,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该局共核发黄绿标志342967枚,其中绿标309083枚、黄标33884枚。

  与此同时,乌鲁木齐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3年,乌鲁木齐市环保局将全面开展“黄标车“的更新淘汰,其中先对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兵团所有公务用车的“黄标车“开展淘汰。据不完全统计,这些车的总数在4000辆左右。”

  因此,罗建基建议,在新疆全面推广使用机动车燃油“国4标准”,这样至少可以实现30%以上的氮氧化物减排,也会大大削减PM2.5排放量。目前的机动车燃油实行的是“国3标准”,其中汽油的硫含量在350ppm。按照“国4标准”硫含量要低于50ppm,“国5标准”的汽油硫含量要降到10ppm以下。

  罗建基说:“事实上目前从技术上看已经成熟,而且乌石化已经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正在抓紧炼油设备改造,关键是每升燃油的成本将增加0.1元—0.2元。自治区应下决心尽快研究有关“国4标准“燃油的产供销价格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