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对济源市进行大气污染专项执法督察

1月26日至27日,省环保厅党组成员、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周文献一行4人莅临济源,督察济源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督察组先后深入沁北电厂、国电豫源、济源钢铁、万洋冶炼、豫港焦化、奔月浮玻和济世药业、市第二人民医院等企事业单位,重点查看了火电、钢铁、冶炼、焦化、建材等重点企业的排查整治情况,以及城市燃煤锅炉关闭淘汰情况。

27日下午,在听取了关于济源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执法检查有关情况的汇报后,周文献指出,济源市今年将省环保厅开展的大气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与美丽济源建设环保治理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实行市级领导分包制和各镇(街道)、产业集聚(开发)区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排查企业名单、整治任务和完成时限,大气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济源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制定整治目标,创新环境管理,规范和落实责任,坚持强力推进,降低污染负荷,改善环境质量,确保大气污染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切实保障群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