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档案通过国务院普查办专项验收

8月28日,国务院水利普查办组织对我委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档案进行了专项验收。验收组由国普办,水利部办公厅、水规总院、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信息中心,湖北省档案局,长江档案馆等单位的专家组成。国普办副主任庞进武任验收组组长,并主持了会议。长江委副主任、委普查办主任马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长江委普查办第一副主任、规计局局长吴志广参加了会议。  
  验收组听取了长江委普查办关于长江委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档案管理及自验工作的情况汇报,质询了档案工作的有关问题,并深入长江档案馆对水利普查实体档案进行了抽查。验收组按照水利普查档案验收评分标准,综合评定长江委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档案为优良等级,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最后,马建华代表刘雅鸣主任对验收组的关心支持及专家们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同时表示将及时组织委普查办和长江档案馆认真研究、梳理验收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完善,并按照国普办的要求切实做好下阶段相关工作。  
  长江委普查办按照水利部、国家档案局的要求,在国普办统一部署下开展了长江流域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档案管理及验收工作,制定了《长江委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印发了《关于做好长江流域省级水利普查档案验收工作的通知》,对四川、湖南、湖北、重庆、江西、西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普查档案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和专项验收,并由长江委普查办与长江档案馆共同完成了长江委水利普查档案收集、整编、归档工作。截止到目前,长江委普查办水利普查档案材料归档共立卷578卷,包括管理类、专业类和特殊载体类等不同内容、不同载体的档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