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加强黄河流域保护

11月28日,在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向大会作了《关于甘肃省黄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区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调研组在报告中建议国家建立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力度。同时,甘肃省还应积极向国家争取,尽快设立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
甘肃地处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内蒙古高原三大高原交汇处,地跨长江、黄河、内陆河三大流域,是高原湿地和荒漠湿地的重要分布区,是腾格里、巴丹吉林、库姆塔格等大沙漠汇合南移的阻挡区,是黄河、长江上游和丝绸之路战略通道的生态屏障。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将甘肃定位为西北乃至全国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但调研组在实地调研中发现,由于资金投入不足,甘肃省生态保护建设后劲乏力。目前,甘南州草地退化严重,畜牧平均超载20%。临夏州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频发,每年约有7000多万吨泥沙注入黄河,直接危及刘家峡、盐锅峡、八盘峡等水利水电设施,对中下游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安全隐患。在甘南、临夏两州,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目前尚未完全建立,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缺乏必要的项目资金支持。
为此,调研组建议甘肃省积极向国家争取,尽快设立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从根本上改变长期以来“零敲碎打”、分散治理的生态建设模式。同时,甘肃省还应争取国家支持,建立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动流域生态保护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