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或将调整地下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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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或将调整地下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11月28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的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中提出,接下来,我省工作重点依旧是将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解决好地下水开采问题。除了严格执行地下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大伙房输水替代地下水配套工程建设外,我省还将适时调整地下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报告中指出,2013年,全省关停地下水井963眼,压采城市工业、生活地下水2.28亿立方米。“十二五”以来,已有11个城市实施了地下水压采计划,累计关停地下水井1997眼,压采5.03亿立方米。


  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省地下水的保护仍面临两方面问题。地下水超采问题仍很突出,根据最近完成的全省地下水超采区复核评价结果,我省有浅层地下水超采区55个,面积3221.6平方公里,其中辽西北地区超采区22个,面积1034.9平方公里。


  替代地下水配套工程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快推进,中部地区:沈阳市大伙房输水工程现有净水厂供水尚不能满足替代南部地区地下水的需求,需进一步扩大净水厂规模;海城市、辽阳县、灯塔市、盖州市尚未启动配套工程建设;辽西北地区:青山、锦凌水库配套工程未能同步建成;辽西北供水市县配套工程急需开工建设,应与干线工程同步建成。


  对此,辽宁省水利厅厅长史会云提出了下一步关于地下水资源保护的工作安排,辽宁将继续严格执行地下水总量控制和区域禁采,防止出现新的超采现象。开工建设营盘配水站至盘锦市第二条输水管线。同时,还要加快辽西北供水等水源工程的建设。


  此外,辽宁还将适时调整地下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省政府已按相关文件要求,责成省物价局、省水利厅指定了压采区的地下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方案,将适时研究出台,用经济杠杆促进地下水资源的保护。


  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后,是否对城市居民饮用的地下水的价格带来影响,还得等到相关部门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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