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我国生产的3种产品中相关农药残留加强监视检查

2011年9月2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输发0921第5号通报:近日,根据2011年3月30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30第15号通报(于 2011年9月21日最终修正为食安输发0921第1号通报),对于2011年进口食品监视检查计划所实施的检查结果显示,中国生产的养殖虾的某些批次、葱的某些批次以及松茸的某些批次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将加强对于以下产品相关农药残留的监视检查。

    1.对象食品:中国生产的养殖虾及其加工品、中国产葱及其加工品、中国产松茸及其加工品

    2.检查项目及检查频率

    (1)对于制造并出口的养殖虾、葱以及松茸,实施货物保留,分别针对其中的呋喃唑酮、虫酰肼以及毒死蜱含量,指导进口商实行自主检查。

    (2)将中国生产的养殖虾及其加工品(包括呋喃唑酮在内)、葱及其加工品(包括虫酰肼在内)以及松茸及其加工品(包括毒死蜱在内)的监视检查频率提高至30%.对于注册检查机关无法指导进口商实行自主检查的,应采取相应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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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

  • 日上三竿 (2011-11-01 11:43:47)

    QUOTE:

    原帖由 teddy 于 2011-11-1 11:10 发表
    2011年9月2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输发0921第5号通报:近日,根据2011年3月30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30第15号通报(于 2011年9月21日最终修正为食安输发0921第1号通报),对于2011年进口食品监视检查计划所实施的检查结果显示,中 ...
    小日本都辐射成那个样子了,还来挑我们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