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2011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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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2011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98.9%
  东北网伊春1月11日讯 截止2011年12月31日,伊春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365天,其中361天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率为98.9%。Ⅰ级(优)天数为258天,Ⅱ级(良好)天数为103天,Ⅲ级(轻微污染)天数为4天,优级天数占70.7%。

  2011年,伊春市深入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兴市”战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环保为民的根本宗旨,提高群众环境满意率,全面落实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加强了低空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城镇环境质量,打造绿色伊春、森林氧吧。实行了烟尘控制区制高点观察制度,定期巡察记录处理。治理改造锅(窑)炉21台,拆除烟囱16根,1家检测线通过了省环保厅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机构委托认证。落实建设项目审批前置条件,严把了环境准入的第一关口。全面落实了污染减排责任制,编制实施了《2011年伊春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强力推进了工程、结构和管理减排,淘汰了不符合国家政策的4家企业的落后工艺,对3家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深化自然保护区和汤旺河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友好、新青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通过开展环保清风、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矿山开采项目等系列执法专项行动,检查企业、饮食服务业等249家,整治违法违规排污企业15家、污染源26个。查处环境信访案件138起,结案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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