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生命”的伦理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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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生命”的伦理管治
合成生物学是一件新事物,合成生物学伦理学更是新鲜。

         

        “人也能制造生命”的思想冲击,以及诱人的产业前景,使合成生物学成为世界各国争相关注的焦点。围绕合成生命,引发出一系列彼此交织的哲学、伦理、社会、政策和法规问题:合成生命是否挑战了传统上的生命观念?应采取哪些措施来加强生物安全和生物防护?合成生命能否申请专利?如何公平地分配这一新技术给发明者、资助者与社会公众带来的受益?……

         

        总体来说,合成生物学提出了两类伦理学问题:一类是概念性的伦理问题;一类是具体的非概念性的伦理问题。

         

        概念性问题涉及制造生命有机体的正当性。人工合成“新的、能独立存活的有机体”对生命概念提出了新的挑战。人工制造的“生命”,与自然产生的“生命”一样吗?它们也具有同样的社会属性吗?从生物学观点看,生命是区分活的有机体与无机物的条件。但生物学意义的生命与社会情境中的生命是不同的。例如我们制造生命后,会不会肆意对待所有生命,包括人类生命?这是一个人们关注的问题。目前所有生命有机体都是“自然”形成的,都是经过千百万年进化而成的,我们如果设法去创造生命,可能会对整个自然界、地球上的所有物种,包括人类在内,产生始料不及的影响。

         

        具体的非概念性的伦理问题指如何评价受益和风险。先说一下合成生物学潜在的受益。一方面,合成生物学有助于理解生命如何开始。既然我们已经知道生命的组分,那尝试用这些组分装配成生命体,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检验我们的发现是否正确。第二类受益是利用合成生物学创造新的能源、新的可生物降解的塑料、清洁环境的新工具、制造药物和武器的新方法。

         

        再来看看它的潜在风险或伤害,大致包括生物安全、生物防护、对个体或社会的幸福安康等方面。

         

        生物安全问题:合成微生物与环境或其他有机体可能产生始料不及的相互作用,从而对环境和公共卫生造成风险。合成微生物释放入环境可能引起基因水平转移和影响生态平衡,或发生演变产生异常功能,对环境和其他有机体产生前所未有的副作用。为了负责任地发展应用合成生物学必须预防或处理这些风险,必须解决生物安全问题。

         

        生物防护问题:这些伦理问题是指因使用合成的致死的和有毒的病原体进行恐怖主义袭击、生物战或种种恶意使用,当这些病原体的生产知识和技能唾手可得时,这一问题将变得尤为突出。例如,国外已合成1918年西班牙大流感病毒,以及抗疫苗的流感病毒,万一它们逸出实验室,或被某个恶意的人或恐怖分子利用,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个体或社会的幸福安康的问题涉及公正、平等、人际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等。合成生物学可能带来的受益和风险如何公平分配是一个很重要的非物理性伦理问题,例如合成生物学中专利、知识产权、商品化等问题该如何处理;还有,我们是否应该利用合成生物学或其他技术增强人类的性状和能力?

         

        的确,围绕合成生命,我们有太多问题需要研究,这关乎合成生物学安全、健康地发展,为整个人类社会带来福祉而非灾难。然而,在我国这些问题尚未得到充分的探讨,而且一种“减少伦理束缚,免失发展机遇”的观念占据了主流。

         

        20世纪70年代,重组DNA技术诞生后,其安全性、人类操纵遗传密码的适当性和不确定性引发了科学界和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为规避重组DNA技术在健康和环境方面的负效应,斯坦福大学教授伯格郑重建议要暂停试验,并联合众多知名科学家于1975年召开了国际会议,制定了规范和准则,开创了自觉用伦理规范约束生命科技的范例。

         

        即使当时的科技发展和社会政治情况不同,逸出及被恶意利用的可能性比较小,科学家尚且谨小慎微,而现今合成或修改致病微生物的可能性大为增加,社会政治情势远比那时复杂,难道我们不应该更为谨慎,更有周密的防范吗?

         

        因此,不能因为合成生命产业化前景诱人,就一方面有意无意地夸大收益,产生不切合实际的期盼,另一方面忽视甚至漠视生物安全和生物防护问题,或有意隐瞒或低估潜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我国应正视合成生物学的伦理问题,并围绕合成生命的生物安全、生物防护,以及其他伦理问题,尽快研究制定符合国情的合成生命的伦理-政策框架,使这一新技术为大众和社会造福,并在大众和社会支持下得以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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